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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日前,湖北省鄂旅投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按證券簡稱:鄂旅股份)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提交公開轉讓說明書,擬掛牌新三板。
1.資產重組剝離門票業務,主營恩施大峽谷5A景區索道和客運服務
鄂旅股份成立于2006年6月,由恩施旅游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恩旅集團)和恩施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恩施城投)共同投資組建,其中恩旅集團持有鄂旅股份70%的股份,為其控股股東。鄂旅投直接持有恩旅集團100%的股權,因此,鄂旅投是鄂旅股份的間接控股股東,而湖北省國資委持有鄂旅投63.08%的股權,為鄂旅股份實際控制人。
為整合恩施大峽谷景區內旅游業務資源、解決與控股股東、間接控股股東存在的同業競爭等問題,從2015年8月到2016年9月,在鄂旅股份間接控股股東鄂旅投組織協調下,將恩施大峽谷景區內的景區門票、扶手電梯等業務及相關資產和負債剝離至同受鄂旅投控制的恩施生態,同時收購同受鄂旅投控制的云中湖索道100%股權和鑫達客運70%股權,最終形成上圖所示的股權架構。
整合后,鄂旅股份主要經營恩施大峽谷國家5A景區內的客運索道業務和游客轉運業務,子公司云中湖索道主要經營九宮山景區內的客運索道業務,子公司鑫達客運主要經營省際包車客運、旅游客運業務。
報告期內,鄂旅股份分別實現營業收入12914.64萬元、10536.570 萬元、671.27 萬元;凈利潤分別為2381.03萬元、2359.39萬元和-83.54萬元。
其中報告期,鄂旅股份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2913.33 萬元、10515.56 萬元、670.47 萬元,占其收入總額的比例分別為99.99%、99.80%及99.88%。此外。由于2016 年9 月,鄂旅股份資產重組,將恩施大峽谷景區內除客運索道、游客轉運以外的其他業務及相關經營性資產轉讓給同受鄂旅投控制的恩施生態,因此自2016 年10 月起,因此,主營業務不再包含景區門票、扶手電梯運營及其他收入。
報告期內,鄂旅股份納入合并報表的2家子公司,分別為云中湖索道和鑫達客運,營收和凈利潤見上圖,全部處于虧損的狀態,因此,報告期內,鄂旅股份的營收和凈利潤主要是依托恩施大峽谷景區內的客運索道業務和游客轉運業務。
2.團散客源結構比例清晰,受季節性收益影響明顯
報告期內,鄂旅股份主營業務分布在恩施和咸寧兩地,主營業務收入全部來源于湖北省內。
報告期內,鄂旅股份客戶主要分為個人散客客戶、旅行社客戶和旅游電商客戶。從主營業務的銷金額占比來看,散客銷售金額占比分別為:68.86%、56.69%和62.91%。
報告期內,鄂旅股份主營業務的結算方式主要分為現金收款、銀聯刷卡和其他收款方式,其中,,散客一般以現金進行支付。從主營業務的結算方式營收占比來看,現金收款占比分別為:54.98%、60.88%和68.18%。此外,與電商的合作多采用預付款方式(其他收款方式)進行結算。因此,總體來看,主營業務的散客結算收入占比為:76.77%、67.50%和70.34%。
從報告期內,前5名客戶的主要銷售情況分析,2015年和2016年前5名客戶主要是恩施當地的旅行社為主,2017 年1-3月前五大客戶中個人客戶占比較大,主要系一季度為鄂旅股份景區內客運索道和游客轉運淡季,但鄂旅股份子公司鑫達客運的省際包車業務在一季度有春運包車業務,屬于包車業務旺季,2017 年1-3月前五大客戶中個人客戶均系春運包車客戶。其中,鄂旅股份子公司鑫達客運省際包車客運和旅游客運業務的消費群體主要為有包車需求的旅行社、企事業單位。
當然,單純從銷售金額的占比和收款方式占比以及前5名銷售客戶數據,還是不能具體確定鄂旅股份的團散比例到底是多少。但是據報告披露:為鼓勵旅游電商和旅行社對景區進行宣傳和帶客,鄂旅股份與旅游電商客戶和旅行社客戶分別簽訂合作協議,在門票價格上給予上述客戶一定折扣。因此,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推測出,在用戶的團散數量上,散客的數量是高于團隊用戶數量,與此同時,旅游電商的滲透率也在不斷的提高,團散客源結構比例日趨清晰。
此外,從披露的相關數據來看,鄂旅股份每年一季度(1-3月)屬于經營淡季,營業收入為全年最低,第二季度(4-6月)回暖,在第三季度(7-9月)達到全年最高水平,第四季度(10-12月)逐漸下降。因此,導致鄂旅股份業績具有較強的季節性特征。這也與常規山水景區的季節性營收相吻合。
另外,鄂旅股份也存在諸多的風險問題,比如報告期內,自2016年9月進行重大資產資產重組之后,鄂旅股份主營業務未發生變更,但對主營業務結構進行了調整;以及季節性問題導致的主營業務在不同時段毛利率差別較大,缺乏冬季旅游項目等問題,都可能對其總體營收和凈利潤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