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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近日,黑龍江省旅發委與黑龍江省物價局聯合發布了《黑龍江省旅游價格行為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規則》11月1日起實行,其中明確禁止強制要求旅游者購買各種人身保險和旅游保險;強制將景區交通運輸與門票捆綁銷售;強制或變相強制捆綁搭售,剝奪旅游者自主選擇權等行為。
據了解,《規則》圍繞對“旅游價格行為”的規范,規定了旅游價格的定價形式、經營者自主定價的依據和原則、明碼標價規范、旅游景區門票價格行為規則等,明確限制園中園門票,禁止景區門票與其他商品或服務強制捆綁搭售。特別是,專門條文規定了旅行社價格行為規則,包括對“以不合理低價等標價方式或價格手段誘使旅游者與之交易,出行后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旅游者購物及其他消費的價格欺詐等行為”的禁止,從價格行為的角度加強對旅行社不合理低價欺詐行為的規制等。
同時,《規則》規定了行業自律”、“糾紛調解機制”和“旅游市場價格誠信建設”等內容,并在專門條文列舉14項禁止行為的基礎上,對違法違規旅游價格行為的處罰進行了指引。
*本文來源:中國網,本文作者:伍策;林溪,原標題:《黑龍江:禁止景區交通運輸與門票捆綁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