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用戶登錄后自動創建賬號
登錄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了解到,近日施行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森林公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提出,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和個人建設經營森林公園,森林公園建設和保護管理資金實行多渠道籌集。
根據《辦法》,寧夏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和個人建設經營森林公園;鼓勵支持政府投資新建的森林公園經營單位與文化旅游經營等企業聯合開發文化、旅游、娛樂項目;對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益性森林公園,其資源保護、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日常管理所需經費,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辦法》明確了森林公園管理機制和相關部門管理職責。其中,寧夏縣級以上政府負責協調解決森林公園建設經營等相關重大問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定的森林公園建設目標任務;森林公園經營管理機構以及利用所有或者承包、租賃的森林資源建設森林公園的單位或者個人,負責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經營和管理。
《辦法》規定,在森林公園核心景區、生態保育區等重要景觀區內,不得從事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開發建設活動;在森林公園周邊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損害森林公園動植物和生態環境,不得破壞通往森林公園的道路、電路、供排水管道等基礎設施。
*本文來源:中國旅游報,本文作者:鄒欣媛、吳天雨,原標題:《寧夏支持民營企業和個人建設經營森林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