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用戶登錄后自動創建賬號
登錄因信披違規,海航旅游集團及一致行動人大集控股收到陜西證監局警示函。5月22日,海航凱撒旅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海航凱撒旅游集團”)披露,控股股東海航旅游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海航旅游集團”)及大集控股有限公司(簡稱“大集控股”)因被動減持信息披露違規,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陜西監管局(以下簡稱“陜西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首次披露違約事宜與被動減持完成不足15日,系信息披露違規
海航凱撒旅游集團3月21日發布風險提示,稱海航旅游集團及一致行動人涉及質押回購違約,質權人宏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宏信證券”)擬對所質押海航凱撒旅游集團股權進行違約處置。
3月28日,海航旅游集團與大集控股于當日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被動減持合計18854125股,約占海航凱撒旅游集團總股本的2.35%。
從首次披露風險至完成被動減持,間隔僅7天。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第八條的規定:“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并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p>
據此,陜西證監局認定,海航旅游集團和大集控股信息披露違規,決定對它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陜西證監局稱,如果對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海航旅游集團曾涉及另外兩起連帶責任擔保違約
自2018年以來,海航旅游集團多次違約,在被曝出質押回購違約之前,尚有兩宗連帶責任擔保違約。
2017年3月,“陜國投海航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成立,信托資金規模5億元,用于海航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運營資金,海航旅游集團提供連帶責任擔保。2018年3月,信托貸款到期,債務人違約。同年年底,海航旅游集團擬向債權人陜西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陜國投”)轉讓長安銀行5.92%股權以抵債。
2016年9月7日,海航創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航創新”)向湖南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湖南信托”)申請信托借款3億元,由海航旅游集團提供連帶責任擔保。2018年9月10日為還款最后期限,海航創新并未按期歸還借款。為此,海航旅游集團再次陷入連帶責任違約。2019年1月,湖南信托將海航旅游集團與海航創新、海航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該案一審已宣判,海航創新需償還本金和罰息,海航旅游集團則需對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本文來源:新京報,作者:王慶濱,原標題:《信披違規,海航旅游集團收到陜西證監局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