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用戶登錄后自動創建賬號
登錄當人們從清晨中醒來,會不會發現提供搭乘服務的 Uber 已經奄奄一息,然而元兇就是政府將成千上萬的 Uber 司機定義為高收入員工的一項明文禁令?
加州勞工委員會在周三裁定 Uber 司機 Barbara Berwick 是一名雇員,聽起來還挺有道理。這項裁決被稱為 Uber「最可怕的噩夢」,這足以讓所有「合同工」感受到這項裁決給他們帶來的「恐懼顫栗」以及為他們「挖下的一個大坑」。Twitter 上的一位記者好奇 Uber 500 億美元的估值是否會受這次事件影響而「瞬間蒸發」,同時稱他得知這項訴訟將會是對 Uber 這家公司以及同類的其他公司的一次「切實可感的威脅」。
當然,事實并不然。有法律專家說,一項法律裁決要是能削弱 Uber 的發展勢頭的話,消極影響也只會通過數年的滲透產生,并且也只可能對這家公司的個別環節產生影響——然而與此同時,Uber 還有的是時間為新條例而游說,或者扭轉它的商業模式以保持動態穩定。
律師貝絲·羅斯說,「法律向來就跟風馳電掣無關。」她當然知道——因為自 2000 年以來她就開始訴訟聯邦陸運公司,因為它的員工身份歸類有誤。不過這還不是她光輝歷史的巔峰,高潮是去年第九巡回上訴法院判定聯邦快遞公司的 2300 個司機的員工性質都不合法,聯邦快遞在上周通過砸了 2.28 億美元才成功庭外和解,這是近年來歷史上庭外和解的最大一樁雇傭案件了。聯邦快遞最終改變了它的商業模式,使它的合同工看上去更像是特許加盟商而不是開大卡車的司機,不過這些改變都是在 2009 年后才作出的。
Berwick 法令看上去對 Uber 很不利,但這個法令并沒有對其他先例作出任何規定——它只對 Berwick 起效,而且這一裁決也已經遭到了上訴。當這個案件在舊金山高級法院重審時,將有待觀察——也就是法律術語中的「二審」——意味著法院新的裁決并不會將勞工委員會的裁定納入考慮。
這個案件下一步會怎樣?
美國的州法院和聯邦法院都由三個級別的機構構成:預審法庭、上訴法庭和最高法院。只有相應級別或更高級別的法院所作的裁決才有「約束力」,也就是說,在面對類似案例時,低級別的法庭在司法上應遵循高級別法庭的裁決。Berwick 一案正向舊金山預審法庭上訴,其后將由上訴法庭裁決——這整個過程可能長達一年半到兩年不定。同時 Uber 也在就弗洛里達州將司機歸類為員工的新條例上訴。
無獨有偶,Shannon 向聯邦法庭提出的一項相似的案件有了進展。這個案件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是由于它并非一個集體訴訟案件,雖然人們希望它是,而且法官之前的判決對員工論有利。該案將于八月由陪審團審判審訊認定其是否屬于集體訴訟。加州哈斯汀法學院教授 Schiller 說,「聯邦法院的審判的時間通常都很長。」如果該案屬于集體訴訟,那籌碼就加大了,這會給 Uber 帶來更大的財政風險。
Berwick 案和聯邦案的判決效力都只局限于加州,哪怕他們已經鬧到了最高級別的法院了。聯邦案起初是全國范圍的一項訴訟,但去年的審判將其效力限制在加州內。
Uber 很快就指出并非所有勞工委員會都認定 Uber 司機是雇員。在 2012 年,加州勞工委員會裁定司機屬于獨立的合同工。其他六個州(佐治亞、賓夕法尼亞、科羅拉多、德克薩斯、 伊利諾斯和紐約)的勞工委員會及勞工部也作出了司機屬于合同工的裁定。
如果 Berwick 案在上訴法庭打贏了,將會有成千上萬的勞動者向法庭發起訴訟要求確認并保障他們的員工權利,還能討到工資。(Berwick 在 Uber 當司機時得到公司保證兩個月能賺 4000 多美元)
「那將會鬧得天翻地覆,因為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可以跑到勞工委員會那里要求裁定自己的權益。」Rosenfeld 說,「律師們將會賺個盤滿缽盈。」
但是只有人脈資源廣和精力旺盛的司機才會發起訴訟——并非所有司機都會無一例外地提起訴訟。也許還有很多司機很享受這種富有靈活性的合同工日程——根據 Uber 的調查,73% 的司機也許根本不想爭取員工身份。
「并沒有法律規定 Uber 或其他公司說,『噢,這樣吧,Schiller 贏了,現在該改變我們的一些商業做法了,』」Schiller 說。「如果 Uber 愿意的話,它可以對每一個案件提出質疑。他們會說 Schiller 開車的時間比你少,或者舉出任何一個能證明差別的真實數據。」
「Uber 會介意每個月向每一個有人脈有精力的司機支付幾次 4000 美元嗎?」他又說,「我不清楚,不過我們都知道他們這點錢還是拿得出來的……集體訴訟機制是一種強有力的機制能逼迫對方作出回應。」
這次對簿公堂還能夠對 Uber 下達終止其對旗下司機實行現行合同的禁令,盡管 Uber 可能會上訴。貝絲·羅斯說。
Uber 會主動改變它的商業模式嗎?
也許吧。貝絲·羅斯曾經為凱利豪車員工聲討利益而上訴凱利豪車,一家大型豪車公司,不過不是以集體訴訟形式上訴的。在陪審的前一晚——「我正在寫我的開庭陳述」,她說——該公司忽然承諾將所有獨立合同司機的身份都轉為正式員工。(該公司的一個地區分公司似乎快破產了,所以就這么著了。)
Uber 看上去并不像要對它的司機態度 180°大轉變的樣子。但是 Uber 和 Airbnb 都有過稍作改變以適應法律的歷史。Airbnb 經歷了在舊金山和紐約的初始抵觸和監管斗爭后,如今已經在這些地區施行了規整,盡管在其他的地區它幾乎根本沒有任何改進。Uber 也是:它給司機們上了保險,不過也只是在那些立法措施將要施行的地區——Uber 為了盡可能地降低費用,費了大量工夫游說。
Uber 也許會將這場立法戰戰線拉長,長到讓他們可以通過別的途徑達成監管共識。Schiller 說
「如果要我猜下一步舉措,Uber 不太可能認輸然后宣布它旗下的所有司機都擁有了員工身份,也不會修改跟司機簽訂的合同。」Schiller 說。「他們可能會努力改造監管環境。」
但是最后,Uber 也許會看到這不祥之兆——特別是集體訴訟這件事的影響——然后它會選擇對司機的身份分類或合同進行一些修改。「這些(法律)意見書對 Uber 都不是很有利,」Schiller 說。
其他按需經營的公司該何去何從?
還有一個擔憂就是,每一個按需經營的創業公司使用的都是合同工,比如 Postmates(新創按需快遞公司,譯注)、Instacart、Handy 和 Luxe,都在看著 Berwick 這類案件,看自己的商業模式是否也有相同的弱點。但是喬治·格雷拉,一位初創企業的律師說,創始人通常都不會考慮這些事情——除非他們的公司已經到了開不下去的地步了。
「我看到的創始人都是這樣經營公司的,他們關注的幾乎都是使用新的商業模式將會帶來多么巨大的改變的麻煩,」格雷拉說,「他們知道這些監管和法律會給他們的未來發展帶來潛在的危害,但是我所見的他們的態度都是,『到需要去管的時候我們再去處理這些事吧。』他們的大腦中有根深蒂固的思想認為這些法律會慢慢調整直至后來能允許新模式的存在。」
格雷拉說如果單單一項法律條令就能影響 Uber 或與其類似的公司的話,他可能會「徹底地震驚」。法律能反映出大眾原則的變化,法律可能會逐漸將那些對靈活性的渴望多過對穩定雇傭關系的渴望的人們納入考慮當中。
「我認為 Uber 是一家聰明的公司,他們敢作敢當,」他評價 Uber。「哪怕這意味著他們得改變一些經營做法來保護他們,但他們是不會從根本上改變他們的商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