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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2月18日,銀行間債券市場,云南祥鵬航空有限責任公司(云南祥鵬航空)發布公告,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海南省高院”)送達的(2021)瓊破申13號《民事裁定書》及(2021)瓊破13號《決定書》。根據《民事裁定書》、《決定書》,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債權人對本公司提出的破產重整申請,并指定海航集團清算組擔任管理人,具體開展各項重整工作。
按照海南省高院作出(2021) 瓊破申13號《民事裁定書》及(2021) 瓊破13號《決定書》,海南省高院認為,公司資金嚴重不足、財產變現困難,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符合重整受理條件。依照《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七條第二款、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七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公司債權人應于2021年3月31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云南祥鵬航空有限責任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將于2021年4月12日上午9:00 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http://pccz. court. gov. cn)采取網絡方式召開。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
云南祥鵬航空表示,公司將積極開展破產重整相關工作,并依法履行債務人的法定義務,如果公司順利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于解決流動性問題,優化資產負債結構,化解債務風險,提升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及盈利能力。公司后續將積極配合法院及管理人開展相關重整工作,積極做好日常運營管理工作,并將嚴格按照公司債發行和存續期管理的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履行披露義務,以維護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由于重整程序需持續一段時間,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確定性,且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法院宣告破產的風險,請投資者密切關注并注意投資風險。
昆明飛安申請對云南祥鵬航空進行重整
今年1月29日,海航集團正式發布破產重整后,旗下控股上市公司陸續發布相關公告。1月30日,海航控股(600221)發布公告稱,主要子公司被申請重整,其中,債權人昆明飛安航空訓練有限公司系A股上市公司海特高新控股(002023)子公司。向法院申請對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鵬航空有限責任公司(云南祥鵬航空)進行重整。
天眼查APP顯示,云南祥鵬航空成立于2004年6月,注冊地在2006年2月26日開航運營,目前股東有3個,即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19%,云南鵬夏元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股16.49%,云南省交通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3.32%,控股股東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祥鵬航空與股東海航控股、海航集團及下屬企業業務往來密切,關聯交易頻繁,海航系的流動性及債務風險對公司日常運營、融資、資金使用及債務償還等方面產生較大影響。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末,公司賬面貨幣資金3.88億元存放于海航集團財務有限公司,應收關聯方款項7.22億元,預付關聯方款項6.01億元,應付關聯方款項8.51億元。截至2019年末,祥鵬航空為關聯方提供擔保金額76.83億元,其中質押擔保金額24.52億元,抵押擔保金額52.31億元。
在經營方面,2019年,公司資產總額168.11億元,總負債82.7億元,營收76.17億元,利潤總額-1.34億元。2020年1-9月,公司資產總額153.3億元,總負債80.2億元,營收28.6億元,利潤總額-11.9億元。新冠疫情對航空客貨運輸需求產生較大負面影響,公司經營虧損,盈利能力大幅下滑。業內人士指出,破產重整引入新的投資人,有望使云南祥鵬航空,重換新生。
*本文來源:上游新聞,作者:劉勇,原標題:《海航子公司云南祥鵬航空被法院裁定破產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