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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2月19日,銀行間債券市場,三亞鳳凰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鳳凰機場公司)公告,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海南省高院)送達的(2021)瓊破申51號《民事裁定書》及(2021)瓊破51號《決定書》。根據《民事裁定書》、《決定書》,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債權人對本公司提出的破產重整申請,并指定海航集團清算組擔任管理人,具體開展各項重整工作。
據介紹,鳳凰機場公司2021年1月30日發布債權人申請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債權人申請對本公司進行重整的相關事宜。
按照《民事裁定書》《決定書》,海南省高院認為,鳳凰機場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符合重整受理條件。依照《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七條第二款、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七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第六條之規定,裁定受理債權人對公司的破產重整申請。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根據海南省高院發布的(2021)瓊破44-64號公告,本公司債權人應于2021年3月31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鳳凰機場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將于2021年4月13日上午9:00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采取網絡方式召開。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
鳳凰機場公司表示,公司將積極開展破產重整相關工作,并依法履行債務人的法定義務,如果公司順利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于解決流動性問題,優化資產負債結構,化解債務風險,提升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及盈利能力。公司后續將積極配合法院及管理人開展相關重整工作,積極做好日常運營管理工作,并將嚴格按照公司債發行和存續期管理的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履行披露義務,以維護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由于重整程序需持續一段時間,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確定性,且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法院宣告破產的風險,請投資者密切關注并注意投資風險。
天眼查APP顯示,鳳凰機場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27日,曾用名三亞鳳凰國際機場總公司,注冊地址海南省三亞市鳳凰路鳳凰國際機場,法定代表人李令通,現注冊資本576992.7276萬元人民幣,海航機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占56.33%,海航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占18.19%,深圳平安匯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占25.06%,海南海建現代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占0.35%,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占0.08%。
*本文來源:上游新聞,作者:劉勇,原標題:《三亞鳳凰國際機場公司被法院裁定破產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