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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海航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海航集團”)及相關聯的一系列企業破產重整事件又有新進展。3月15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公告稱,根據相關管理人的申請,法院于2021年3月13日依法裁定對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進行實質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擔任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案管理人。龐大的海航系下一步將走向何方,仍有待觀望。
具體來看,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公告中指出,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債權人可以向管理人申報債權。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的債權人應于2021年5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于連帶債權等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具體申報方式和細節由管理人另行通知。而未在前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重整計劃草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前補充申報,但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債權人未依法申報債權的,在重整計劃執行期間不得行使權利,在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可以按照重整計劃規定的同類債權的清償條件行使權利。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另外,公告還指出,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將于6月4日上午9時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采取網絡方式召開,具體會議細節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
今年1月海航集團破產重整的消息牽動多方神經。截至目前,海航集團及相關聯的一系列企業申請破產重整已有一段時間,這場涉及龐大企業、資產規模和債務的破產重整事件仍在進行時。1月底,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航空”)發布了2020業績預告。經測算,該公司 2020年預計虧損580億元-650億元,并將導致2020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對此,海南航空稱,業績預虧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公司經營大幅虧損;同時因海航集團等公司重要關聯方被債權人申請重整,導致公司所持關聯方的股權投資、應收關聯方款項、金融資產及飛機資產等預計可能出現損失。2月27日,海南航空發布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第二次風險提示公告。
其實,此前也有公開消息稱,經過此次重整,海航集團未來或將業務核心聚焦于航空主業。在民航高級經濟師王疆民看來,海航集團此前的業務擴展及一些投資還是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公司的精力,梳理不良投資及債務成為眼下的當務之急。不過,王疆民也表示,在航空業務方面,海航集團旗下的地方航司還是有著一定的發展空間,且海航自身的品牌也有著不小的影響力,無論是航線、基礎設施建設都有自身的優勢和發展空間。
*本文來源:北京商報,作者:肖瑋 、楊卉,原標題:《海南高院依法裁定: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進行實質合并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