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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今年清明節期間有報道稱,在福建惠安由福建華陽祥文化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聯合發起創建中國首家人生后服務(殯葬)生命文化產業園,致力于將中國殯葬產業與生命文化相融合,推動殯葬產業改革創新。
無獨有偶。據《中國甘肅網》訊,2020年7月19日平涼饸饹面文化產業項目落成開業,這是甘肅省繼蘭州牛肉拉面之后具有挖掘潛力的第二張面條新名片,對促進平涼市乃至甘肅省餐飲業高質量發展、帶動就業助推脫貧攻堅、助推傳統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意義重大。
梳理發現,近年來,為尋求土地、融資等政策支持,類似以“文化”之名興建的各色“奇葩”主題文化產業園可謂層出不窮,甚至到了“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的尷尬境地。
殯葬文化、饸饹面文化,輕易產業化?
據相關報道顯示,福建惠安(殯葬)生命文化產業園,是由福建華陽祥文化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尋隱者(福建)文化產業有限公司、福建鑫煒石材集團有限公司、萬福朝宗(深圳)商業保理有限公司、乘煦(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大愚人本(北京)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聯合發起創建。預計2021年7月1日前啟幕,并在產業園建設與籌備期間舉辦“中國人生后服務(殯葬)生命文化節”。
殯葬是對逝者進行處理的文明形式,是傳統民俗文化的組成部分,也是一個最古老又最傳統的行業。伴隨時代變遷,按照現代服務特征,創新殯葬形式和內涵,開發新的服務產品無可厚非。如果強行貼上“文化產業”的標簽,假借“人文情感”之名,必將導致千元骨灰盒、萬元墓碑等詬病持續上演,發展成為“不可抗拒”的暴利行業。
要說殯葬能做成文化產業,雖然覺得有點奇葩,卻也能勉強說的過去。但將饸饹面做成文化產業,就有點太過奇葩了。相關報道介紹,平涼饹面文化產業項目,是2018年崆峒區政府與甘肅金味德拉面文化產業有限公司簽約項目,總投資2.6億元。一期工程2019年1月正式啟動,于2020年7月建成開業。
據了解,平涼饸饹面文化產業項目一期建設面積6000多平米,投資2300多萬元。其中包括:組織撰寫饸饹面文化起源、牽頭成立平涼饸饹面行業協會、平涼烹飪協會,籌建平涼金隴酒店服務有限公司、平涼興隴現代職業培訓學校、興隴創業孵化園、金隴道平涼饸饹面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平涼饸饹面(博物館)體驗工坊。
業內明眼人看便知,所謂的饸饹面文化產業園就是個商業地產項目。除了部分傳承地方特色飲食文化項目外,饸饹面創業孵化、職業培訓、酒店服務、美食養生等等,勉強與旅游要素能沾上邊,跟文化產業園區建設的要素如企業集聚、產業鏈完善、行業帶動等,關系不大。更重要的是,上述項目真的就能帶動饸饹面文化傳承與推廣,以及產業發展?
有人肯定會問:既然平涼饸饹面能做成文化產業,北京烤鴨、蘭州拉面、沙縣小吃、杭州小籠包子……各地特色飲食,我家鄉的米面糧油是不是都能做成文化產業園?
經文化產業評論收集梳理,比平涼饸饹面更“奇葩”的主題文化產業園確實不勝枚舉。照此邏輯,也可以推論出,有多少食品種類,就會有多少種xxx文化產業園。只要有個物理空間,就可以搞個文化產業園。小麥文化產業園,饅頭文化產業園估計也指日可待了......
據《四川日報》報道,2014年2月,巴中市南江縣引進外來投資2.5億元,計劃在該縣楊壩鎮罐壩村建設成罐壩黃羊文化產業園區。產業園總面積約為1萬畝,將建設南江黃羊文化村、南江黃羊狩獵場等項目。項目計劃5年內建成,助力提升南江縣十八月潭、光霧山主峰景區接待和服務能力。后因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將其并入金銀花為主導的產業園,沒了下文。
提起重慶,除了朝天門、解放碑等文化地標外,火鍋同樣是一張城市特色名片。據《華龍網》消息,2017年6月,重慶華南城有限公司與重慶市火鍋協會簽訂“中國·重慶火鍋文化產業園”項目合作協議。該文化產業園項目占地約800畝,包括重慶火鍋展示交易中心、重慶火鍋文化特色小鎮和重慶火鍋產業園等三大產業結構,預計項目總投入18億元。
據當時報道介紹,火鍋文化產業園建成后將成為集重慶火鍋文化傳承基地、重慶火鍋文旅基地、火鍋全產業鏈資源整合示范基地、重慶火鍋進出口貿易試點基地、重慶火鍋互聯網+示范基地等于一體的超大型綜合性火鍋貿易、文化旅游集散地。不知是何原因,如今也沒了結果。
如同重慶的火鍋一樣,新疆的馕對于當地人而言不只是一種食品,更是一種根植于靈魂的生命符號,并逐漸發展成為新疆特色優勢產業新樣本。據《烏魯木齊晚報》報道,2021年1月,烏魯木齊市馕文化產業園一期閉園裝修,提檔升級;與之相鄰的烏魯木齊市馕文化產業園二期建成試運行。
相關報道顯示,烏魯木齊市馕文化產業園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境內,是2018年烏魯木齊市以馕文化為基礎,按照“工業+旅游+文化”的發展模式,重點打造集餐飲、購物、休閑娛樂、歌舞演藝為一體的大型綜合性旅游項目。
“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奇葩”園區遠不止這些,諸如小龍蝦、巧克力、胡辣湯、豆腐、煎餅、醬菜等等,但凡能與文化沾上邊的,能和旅游掛上鉤 ,都可以做成文化產業園,甚至成為政府主導的重點項目。
值得思考的是,文化產業概念雖然是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準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但絕不能誤讀為“文化產業化”“文化市場化”。否則,就會陷入“文化產業是個筐,啥都往里裝”的誤區,催生出更多“形似神偏”的“奇葩”文化產業園。
以文化的名義集聚,文化產業園亂象叢生
近年來,在國家高度重視文化產業發展,各地紛紛出臺了支持文化產業園區發展的政策,各類文化產業園區也如雨后春筍般不斷涌現。雖然部分文化產業園區產業集聚效應明顯,但也出現主題泛濫、定位不準、有名無實等亂象。
亂象一:相互效仿,盲目跟風
此類現象多出發于市、縣級地域,其鮮明的特點是“對文化產業的理解、概念、規律認識不足,相互效仿,盲目建設”。如甘肅平涼饸饹面與河南西華胡辣湯在傳統美食中不分伯仲,安徽符離集燒雞和江蘇盱眙小龍蝦都是地方特色品牌,盲目跟風便催生了五花八門的“奇葩”園區。雖能夠形成一定的消費集聚效應,但盈利模式主要以產品消費為主,容易在同區域形成同質化發展模式,導致無序競爭。
亂象二:政府主導,強行上馬
目前,我國文化產業園除了國家評選認定外,大都是各地政府主導型園區。往往政府先把園區建起來再去進行招商,把錢都花在了硬件上,導致園區建成后無法滿足優質文化企業需求,只能通過政府“拉郎配”引進企業入駐。由于企業間沒有上下游關系,很難形成產業集聚效益,甚至成為了政府的負擔。如,2013年耗資高達20多億修建的滁州長城影視城,占地面積約200萬平方米,雖然門票價格只有橫店的十分之一,但游客卻寥寥無幾。
亂象三:企業逐利,借機拿地
此類亂象是近年來最典型的案例。因各地政府對文化產業園區項目從土地、資金、稅收等方面給予特別傾斜,一些國內知名集團和強勢企業為獲取政策紅利,多以投資文化產業的名義找政府拿地。最后園區建成后,除了一些劇場、影院和博物館等設施外,大部分是酒店或商業綜合體。表面上看是文化產業園區,實際上就是商業地產園,文化產業集聚占比微乎其微。這也是房地產企業轉型“干文旅”的誘因所在。
亂象四:貪大求全,有始無終
與單體文化產業項目或業態相比,文化產業園投資多則上百億,少則幾個億,目前只有少數能維持收支平衡,多數園區一期項目建成投運短期內難以盈利,一般要過五年以上才能實現盈虧平衡。近年來,因為貪大求全,資金鏈斷裂,成為爛尾工程的項目屢見不鮮。如,貴州獨山縣從2013年開始舉債上馬“獨山傳奇·夢之都影視城”“天下第一水司樓”“世界最高硫璃陶工程建筑”等“燒錢”項目,最終因負債高達400多億登上熱搜,縣委書記和縣長先后落馬。
亂象五:絞盡腦汁,爭奪名頭
沒有文化資源怎么辦?為了上馬文化產業園,有些地方可謂絞盡腦汁、費盡心思。有地方千方百計挖歷史、找典故,大打歷史人物、名人故里招牌,從“三國文化”到“水滸文化”,從炎帝到老子、孫子的故里上演了一幕幕“爭搶戰”,還鬧出了“武則天她媽在欽州”之類的笑談。此類園區充其量是個景點,是所有產業園中“離工業最遠”的文化產業園。如耗資巨大的河南汝南“梁祝故里”如今一片荒涼,熱熱鬧鬧的山西婁煩“孫大圣故里”折騰了幾年僅建了一座接待中心。
導致上述問題的原因,不外乎這幾個方面:一是“認知模糊”,對文化產業內涵和發展規律把握不準,用“照貓畫虎”的模式建設園區;二是“論證不足”,各地雖然對文化產業高度重視,但缺乏項目可行性論證作支撐,園區建成后無法產生集聚效應;三是“監管缺失”,各地政府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對文化園區建設指導監管不力,缺乏申報、命名、管理和考核等完善制度機制,導致園區建設門檻過低,留下“可乘之機”。
此“筐”非彼“框”,正確出路在何方?
文化產業園,又稱文化產業集聚園,是推動文化產業規模化發展、高質量發展的一個重要載體。根據原文化部發布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管理辦法(試行)》中的定義,文化產業園區是指“進行文化產業資源開發、文化企業和行業集聚及相關產業鏈匯聚,對區域文化及相關產業發展起示范、帶動作用,發揮園區的經濟、社會效益的特定區域。”
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試驗)園區命名始于2007年,到2009年文化部只授牌兩批示范園區。2010年原文化部發布了《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管理辦法》,對示范園區的命名和管理進行調整和規范,每兩年申報、命名一次,每次命名不超過兩個。原則上每個省級行政區內園區總量不超過兩個。
截至2014年,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共命名五批10家,國家級文化產業試驗園區共認定三批10家,其中長沙天心文化產業試驗園區轉為示范園區,廣州北岸文化碼頭因政府發展規劃調整導致項目建設終止,其命名被撤銷。
截止2014年原文化部共命名五批10家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
截止2014年原文化部共命名3批10家國家級文化產業試驗園
值得注意的是,為避免“空殼園區”“僵尸園區”現象,2016年原文化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創建工作方案》,將以往的直接命名改為創建方式,對符合條件的文化產業園區先給予創建資格,三年創建期滿驗收合格的,再正式命名。于2017年9月公示了第一批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創建資格名單,于2020年12月公布了第一批9家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和第二批18家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創建名單。
2020年文旅部公布的第一批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名單
2020年文旅部公布的第二批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創建名單
同時,根據文旅部通知明確,未納入此次創建名單的國家級文化產業試驗園區,即日起取消“國家級文化產業試驗園區”稱號。意味著,此前文化部認定的三批10家文化產業試驗園區,有2家成功晉級示范園區,暫時只保留5家開展創建工作(見表格紅色園區名稱)。創建成功后,不再保留國家文化產業試驗園區稱號。
另據相關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各級各類文化產業園約有5000多家,沒有掛牌認證的多達上萬家。而在數量龐大的文化產業園區中,真正由文化和旅游部命名或認定的僅有19家(見下表),2020年12月第二批獲創建資格也不過18個。
獲原文化部和文旅部認定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名單
由此可見,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的申請門檻非常高,評選標準非常嚴格,有著一系列“條條框框”,絕不是以文化之名的“筐子”,什么都能往里裝。一個文化產業園區要想晉身為國家級,需要經歷九九八十一關的考驗,最終能不能拿到這塊“金字招牌”,靠的還是自身的實力。
結語
那么,究竟有沒有一條適合所有文化產業園的發展道路,這個答案是肯定的。文化產業評論認為,除了借鑒上述19家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成功經驗外,各地應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立足本地區文化產業發展優勢和發展定位,突出主業支撐和創業孵化,通過構建上下游產業鏈形成良性集聚效應,才能真正實現文化產業園區自我造血功能,保持高質量發展。
*本文來源:微信公眾號“文化產業評論”(ID:whcypl),作者:江宿琿,原標題:《奇葩亂象叢生:饸饹面文化產業園、殯葬生命文化產業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