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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2019年5月1日起,云南在全省范圍內推行游客購物“30天無理由退貨”。截至2021年4月30日,云南共為游客成功辦理退貨17494起,退款金額達1.22億元。
記者從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獲悉,近年來,云南強化線上智慧化提升和線下高質量發展,持續改善旅游環境,提升游客滿意度。針對游客購物不滿意這一旅游市場痛點,云南于2019年5月1日推行游客購物“30天無理由退貨”。
據悉,云南省在16個州(市)和旅游重點縣(市、區)設立123個游客購物退貨監理中心,專人專崗對游客退貨工作進行統籌、協調和監督;在全省15個機場和主要高鐵(火車)站、游客集中區域等,按照“統一名稱、統一標識、統一設計、統一規程”的要求,規范設立了130個“云南省游客退貨中心服務點”,為游客提供方便快捷的現場退貨服務。同時,依托“一部手機游云南”平臺,開通“我要退貨”功能,暢通線上退貨渠道。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副廳長楊澄介紹,經過兩年的運行,這一舉措取得較好成效,保障了游客合法權益、優化了旅游消費環境,“30天無理由退貨”已成為誠信云南新標志和云南旅游新品牌。
*本文來源:新華網,作者:嚴勇,原標題:《云南旅游“30天無理由退貨”:兩年退了1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