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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8月24日,據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網站消息,廣東省文旅廳發布《進一步做好跨省旅游經營活動的通知》。當前,國內疫情防控形勢趨于平穩,民眾出游意愿增強,旅游市場復蘇步伐加快。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加強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發電〔2021〕214號)要求,結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勢,經研究,從即日起,我省各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可有序開展跨省團隊旅游及“機票+酒店”經營業務。各地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不得組團前往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省(區、市)旅游,不得承接來自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省(區、市)的旅游團隊,不得組織中高風險地區游客外出旅游。
《通知》提到,各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管與指導,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旅行社有序恢復經營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公眾和重點職業人群戴口罩指引》《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提醒內容》等國家和省的各項防控措施與指引,認真負起防控疫情主體責任,加強對導游和旅行社從業人員及游客的健康管理,強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確保經營活動安全有序。
同時,要指導旅行社和在線旅游企業加強風險評估和研判,及時了解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形勢和防控政策,謹慎安排團隊旅游線路。對出現中高風險地區的省(區、市),立即暫停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經營該省(區、市)跨省團隊旅游及“機票+酒店”業務。行程中一旦發生突發疫情或疑似感染病例時,要嚴格按照當地疫情防控機構要求和指引,及時調整或取消行程、停止旅游活動,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團隊人員信息報備、健康監測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