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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8月28日,據“中國福建”公眾號消息,為解決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面臨的暫時流動性資金困難,增強中小微企業活力,經省政府同意,我省設立第四期100億元規模的福建省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貸款。26日,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管局、省工信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聯合下發通知。
據了解,2021年6月30日之前設立的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可申請貸款。本期專項資金貸款重點向制造業、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文化旅游、外貿商貿、鄉村振興等行業領域傾斜。已獲得前三期紓困專項資金貸款的企業不得重復申請第四期專項資金貸款。已獲得其他貼息支持的貸款不重復享受貼息。
福建省財政廳等五部門的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門、各家銀行應積極引導有融資需求的企業,按程序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商貿貸、外貿貸、科技貸、線上經濟貸等政策性優惠貸款并予以支持。同時,持續關注前三期已獲得紓困貸款的中小微企業,鼓勵合作銀行以金服云平臺數據為基礎,繼續為經營正常、無信用不良的前三期獲得紓困貸款的企業提供無還本續貸等支持,滿足其融資需求但不重復享受紓困貼息。金服云平臺應積極創造條件支持科技貸上線運行,發揮省級政策性優惠貸款風險分擔資金池功能,支持省農業農村廳、省文旅廳設立鄉村振興、文旅行業發展的“快服貸”產品,加強相關經營主體信息的共享對接。
據悉,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合規申請人民銀行再貸款資金的貸款,要優先用于紓困領域。各銀行要積極探索通過信用貸款方式發放第四期專項資金貸款,提高風險容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