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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1月12日,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十四五”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規劃》的通知。
此次規劃范圍涵蓋長江流域及西南諸河(瀾滄江以西)、黃河流域及西北諸河、淮河、海河、珠江區及西南諸河區(紅河流域)、松遼區、太湖與東南諸河區,涉及 31 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其中,太湖流域包括上海、江蘇、浙江 3 省市的 51 個縣(市、區),總面積 3.18 萬平方公里。丹江口庫區及上游包括河南、湖北、陜西 3 省的 46 個縣(市、區)及四川、重慶、甘肅等省市部分鄉鎮,面積 9.52 萬平方公里。洞庭湖區涉及湖南、湖北兩省 30 個縣(市、區),總面積 6.05 萬平方公里。規劃期限為 2021—2025 年。
《規劃》提出,大力整治房地產建設等環湖開發活動。切實轉變“環湖造城、環湖開發”發展模式,轉變治湖理念,落實地方主體責任。科學劃定湖泊流域保護范圍,保護區內禁止建設房地產、旅游景點、高爾夫球場等設施,嚴禁各類旅游設施、餐飲客棧侵占湖體,堅決清理整頓以文旅、康養等名目打“擦邊球”搞沿湖貼線開發行為,全面排查整治沿湖房地產項目違規違建。堅持依法治湖,視情修訂湖泊保護管理條例,出臺有關配套政策,不斷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各類涉湖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零容忍”。
推動產業綠色發展。改變傳統粗放型生產消費模式,調整區域流域產業布局,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因地制宜發展高效農業、現代服務業。在太湖等有條件的湖區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在洞庭湖、鄱陽湖、烏梁素海等大力發展高效生態農業,在青海湖、洱海、撫仙湖等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探索,推進重要湖泊流域綠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