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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目前滴滴快的平臺下還沒有一輛私家車或者一個司機取得相應營運許可或從業資格,因為需要由政府部門確定的相關審核標準并沒有明確,而開私家車的專車司機上路依然有被抓被罰的危險。
平臺車輛審核權:現在沒有,以后也沒有
據新浪科技報道,10月30日,上海交委牽頭市運管處及執法大隊在運管處會議室召開出租行業駕駛員座談會。上海交委在回答媒體問時表示,滴滴快的取得《網約車經營資格證》僅僅是平臺擁有網絡約租車的平臺方具有的經營資格證,不具有對車輛及人員審核的權利,現在沒有權利,以后也沒有權利。
此外,上海運管處處長還表示,在接下去的11月1日起,執法大隊將開展一個“百日打非”的專項整治活動。只要是行駛證上車輛性質不是營運性質的車輛進行收費營運,不論是網絡平臺的專車,還是各集散點的私家車,全部屬于非法營運的黑車,要依法取締。
當初言之鑿鑿的“上海模式”哪去了?
今年10月8日,上海市交通委正式向滴滴快的專車平臺頒發網絡約租車平臺經營資格許可。媒體普遍報道,上海市政府將專車車輛和司機的審核責任交給了專車企業,政府只負責制定車輛和司機的的準入標準,并由滴滴出行給符合條件的車輛和司機頒發相應資質。這就是被廣泛認為的專車“上海模式”。
當時,針對外界關注的私家車能否作為專車運營的問題,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孫建平表示,只要平臺、車輛、司機資質都符合相應條件,無論是不是私家車,都允許其納入專車范圍。“按照現有法規,私家車是不能作為運營車輛的,但如果一輛私家車具備了所有我們要求的條件,也可以運營。”
在10月30日上海交委牽頭的座談會上,面對媒體,有關方面澄清:媒體所說的上海將出租汽車額度交由平臺審核完全是斷章取義誤導民眾。
“專車之戰”勝負手
上海交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上海市尚未對網絡約租車車輛的發展進行確定的規劃,比如車型、計價模式、收費模式等都未確定下來。“11月中央交通部的‘意見’和’法規’都將出臺,屆時上海將依據這兩部法律性文件出臺上海的實施細則,將嚴格遵循中央交通部的‘意見’和‘法規’。”該人士還表示。
在交通部的《管理辦法》開始征求意見后,上海交委負責人就明確表示,對于國家層面的相關規定,上海將堅決予以執行;對于可以探索的項目,上海將擬定更具操作性的措施。這也意味著,上海市方面的監管細則,要待交通部的《管理辦法》最終明確后才會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