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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第70屆聯合國大會期間,154位政府首腦齊聚紐約,參加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峰會,正式通過了《可持續發展2030年議程》(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在聯合國對各國政府落實《后2015年發展議程》(Post-2015 Development Agenda)的呼聲下,2015年成為可持續發展的里程碑。這項新議程極具變革性,堅持以人為本,并設下了偉大的發展目標——即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此項目標建立在即將到期的《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基礎之上,包含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和169個具體目標,為未來15年的全球經濟發展構建起框架。
對每一個可持續發展目標而言,旅游業都能直接或間接為之做貢獻。尤其是在第八、十二和十四條可持續發展目標中,就可持續經濟增長、可持續消費和生產,以及可持續利用海洋和海洋資源幾方面,均大有可為。
可持續旅游,也被囊括進《后2015發展議程》之中。但要實現這一議程,需要明確的實施框架以及在技術、基礎設施和人力資源方面的保障。
基于這一普世、全方位的變革性愿景,聯合國世界旅游組織(UNWTO)正在技術支持和能力構建方面不懈努力,為實現這些全球目標做出貢獻。聯合國世界旅游組織將與各國政府、國有和私營伙伴、發展銀行、國際和區域金融機構、聯合國各大機構和各國際組織一道,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尤其是涉及旅游業的第八、十二和十四條的可持續發展目標而奮斗。
以下將簡要介紹與旅游業息息相關的三條可持續目標,及旅游業在促進目標實現上如何發揮作用。
“第八條可持續發展目標:促進持久的、包容的和持續的經濟增長,實現充分的就業,保證人人都有得體的工作。”
作為全球經濟增長的一大驅動力,旅游業目前在全球提供了十一分之一的就業崗位。通過為社會提供得體的旅游業內的就業機會,社會成員尤其是年輕人和女性都能從不斷增長的技能和職業發展中獲益。旅游業對就業的貢獻已在目標8.9中表現較為充分,“到2030年,要制定并實施促進旅游業可持續的發展政策,從而創造就業機會,推廣當地文化和產品。”
“第十二條可持續發展目標:確保可持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
旅游業采取可持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能加速促進全球向可持續發展轉變的進程。為實現這一目標,正如在第十二條可持續發展目標中所述,“開發并實施各種軟件,以監控可持續發展對創造就業、推廣當地文化和產品的的影響”。此外,《可持續消費和生產模式十年框架》中的可持續旅游業項目,都旨在發展可持續消費和生產模式,例如提升經濟、社會和環境發展的資源利用效率。
“第14條可持續發展目標:保護海洋,堅持可持續發展方式合理利用海洋和海洋資源。”
沿海旅游業和海洋旅游業是旅游業的重要組成,對于沿海國家,尤其是小島嶼發展中國家而言,他們十分依賴健康的海洋生態系統。為促進海洋經濟的發展,旅游業的發展必須成為整個沿海地區管理的一部分。在目標14.7中同時提到,“到2030年,通過可持續方式開發海洋資源,例如實現對漁場、水產養殖業和旅游業的可持續管理,提升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和大型海岸地區的發展水平。”
資料:How Tourism can contribute to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 September 3, 2015.
http://icr.unwto.org/content/tourism-and-sd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