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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中國的“夜間經濟”古已有之。“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如有著近千年歷史自貢燈會,就是對中國古代“夜間經濟”的真實寫照。時至今日,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拉動消費作為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繁榮“夜間經濟”,拉動夜間消費成為許多城市的共識。因此,近兩年許多城市相繼發布“夜間經濟”相關政策,這些政策的落地性究竟如何?
一、“夜間經濟”成剛需,多地發布相關政策
“夜間經濟”是指下午6點到次日凌晨6點夜間時段的線上及線下、實物及虛擬產品消費經濟,具有業態多元、場景融合、品質生活等屬性。夜間經濟的豐富程度,是一座城市現代化水平與消費繁榮指數的生動注釋。美國人已有1/3的時間、1/3的收入、1/3的土地面積用于休閑,其中60%以上的休閑活動在夜間。反觀中國,由于氣候、習俗等多重差異,各地夜生活的發展程度不一,且基本都處于自發和無為狀態。
“夜間經濟”的繁榮是社會發展和經濟現狀共同決定的,一方面,“城,所以盛民也。”對于生活于斯、奮斗于斯的人們而言,城市不僅是寄身之所,更是心靈所依。當忙成為一種常態,越來越多的上班族坦言,“只有在深夜里,我才能成為我自己”。用消費犒勞自己,以娛樂放松身心,成為一種普遍選擇。另一方面,“三駕馬車,消費為王”,消費對于中國經濟發展的貢獻率超過7成,而夜間經濟無疑為此提供了一個有力抓手。讓城市的夜晚亮起來,把人氣聚起來,城市經濟就能火起來。
無論是基于社會發展還是經濟現狀,“夜間經濟”成為剛需已經是不爭的事實。2019年以來,已經有北京、天津、上海、濟南、西安等地出臺相關政策舉措,推動夜間旅游走向成熟,激發夜間消費新動能。
從上表可以看出,各地政策多以豐富夜間消費場景為主要內容,安全、交通等配套政策相對空白。但是,發展“夜間經濟”,提振“夜間消費”是個系統工程,既牽涉市政、交通等硬件支撐,也有賴于文旅、管理等軟件配套。
二、政策頻發,落地性幾何?
就目前情況而言,推動夜間經濟繁榮發展的各式舉措層出不窮,但要真正走好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并非易事。搞活夜間經濟當然需要增強夜間服務的可達性,如鼓勵開設全天制或分時制的配套設施,延長文化休閑娛樂場所的運營時間等,但這僅其中的一部分。因為打造可持續化發展的夜間經濟是一個囊括了政府行為、商業行為、消費者行為等內容的系統工程,全面整合相關資源、統籌安排相關舉措才能夠有效地助推夜間經濟的增長。
1、配套交通設施的缺位
一直以來,夜間商業配套交通設施的缺位是制約夜間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怎么去”“如何回”的問題影響著居民、游客以及夜間商業經營者們的消費決策與消費積極性。近兩月,北京市實施了多項保障市民和游客夜間出行的舉措,包括將地鐵1號線、2號線每周五與周六常態化延時運營,使其末班車通過時間延至凌晨以后;而據相關公示信息,上海、天津、南京等地在非節假日中鮮少出現延長地鐵運營時間的情況,不過在“五一”“十一”及春節假期中的延時安排已成為慣例。各地響應政策號召的方式與力度有所不同,這也反映了夜間交通問題的復雜性:無論是公共還是私用,交通系統的調整變動與城市管理息息相關,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不是簡單修改和延長運營時間即可,還涉及到運營成本、維護保修、人員安排等事項的權衡。
2、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的協調
消防設施、安全保障則是影響夜間文娛休閑項目開放運營所面臨的具體問題。延長運營時間或舉辦燈光秀、夜間展覽、音影表演等活動是否符合城市市容管理、消防安全等規定,文博文物單位與普通商戶的消防標準與限制條件是否存在差異,如何根據夜間經濟發展的要求協調各方規定,還需要整體統籌。此外,如何保障居民與游客享受夜間消費時的人身安全,如何升級夜間景觀設計提升夜間消費的質量,如何處理夜間消費人群所產生的噪音與垃圾廢品……如何在不擾民的情況下最大限度激發夜間消費潛力,如何處理好夜間經濟所帶來的一些問題,成為制約夜間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
3、夜間消費業態的趨同化
此外,現代的夜間經濟已經由早期簡單的燈光餐飲夜市的“1.0版本”轉變為包含了“食、游、購、文、娛、體、展、演”等在內的多元夜間消費市場的“2.0版本”。8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對外發布《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從豐富產品供給、優化消費環境、完善消費設施等方面提出九大主要任務,并明確要求大力發展夜間文旅經濟。
不可否認,夜間旅游已成為旅游目的地夜間消費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燈光秀、夜間演出、夜市等幾乎成了各旅游城市的夜間經濟的“標配”,許多地方的夜間消費業態存在明顯的相似之處,甚至景區、主題公園內銷售的夜宵小吃、紀念品都大同小異。科學合理布局業態,避免夜間經濟的“千城一面”,打造具有城市特色、高質量的夜間經濟聚集區,既需要深刻認識到夜間文化消費是城市文化品牌的重要組成部分,又需要文化業界、學界及相關部門共同出謀劃策。
總而言之,切實落地推動夜間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需要政府協同各相關部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完善相應的公共服務體系,如基礎配套設施、公共服務業配合到位,交通、消防、公安以及文化旅游、工商管理、市場監管等各部門的聯合推動。這樣才能更好達到夜間經濟提高設施使用率、激發文化創造、增加社會就業、延長游客滯留時間、提高消費水平、帶動區域發展的目的。
三、政策如何打通最后一公里?
著名經濟學者李佐軍表示:“夜間經濟繁榮以后,會給城市交通、環境、安全等帶來管理壓力和責任,如果城市管理延續過去的思維和模式,就難以滿足夜間經濟發展的需要。”因此要繁榮夜間經濟,還需要加快對城市現有管理體系的梳理和調整,既要規劃好夜間經濟的空間布局,也要理順城市公共服務體系運行機制,為夜間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提升城市夜間景觀方面,不僅需要增強夜間活動場所照明的強度與密度、夜間的導覽與指示作用,最好能夠在設計景觀配置時融入當地特色文化的巧思。完善夜間安全保障方面,一是加強消防安全檢修的力度,二是增設必要的夜間安保人員。
豐富夜間文化消費方面,既需要把握與平衡好“消費”與“文化”之間的關系,夜間經濟不能只有光彩炫目的“燈光秀”,還需深入挖掘城市精神文化內核,開發滿足居民與游客精神文化層面需求的“文化秀”。
只有科學規劃、多措并舉,為夜間經濟這顆種子營造好生長環境,才可能等到“背靠大樹好乘涼”的時候,徹底打破“抱著水缸喊渴”的現實尷尬。“萬家游賞上春臺,十里神仙迷海島。”從古至今,人們都對燈火璀璨、歌舞升平的夜晚充滿了向往。充分激發夜間經濟紅利,城市勢必更具人情味、煙火氣,市民定能更具獲得感、幸福感。
*本文來源:微信公眾號“言之有范”(ID:yzyf2014),原標題:《“夜間經濟”政策缺乏配套,落地性幾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