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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為方便朋友們理解,文化產業評論制作了國家文旅消費示范、試點城市政策時間線。
2020年10月,《國家文化和旅游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開展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到2022年建設100個試點城市、30個示范城市,推動形成若干促進文化和旅游消費的經驗模式及長效機制,培育壯大文化和旅游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助力形成強大國內市場。
2020年12月,三部委聯合公布了首批15個國家文旅消費示范城市、60個國家文旅消費試點城市名單,加上此次(2021年10月)公布的第二批55個國家文旅消費試點城市,截至目前共有130城入選文旅消費示范試點城。其中,示范城市15個、試點城市115個。
文化產業評論梳理發現,按照三部委“100+30”創建規劃,兩批入選的115個試點城市多出15城,而示范城市(首批15城)卻少了15城,這些數據的背后是“工作失誤”,還是“暗藏玄機”?
“一多一少”背后的政策邏輯
然而,事實絕非如此。
雖然“一多一少”問題令人生疑,但文化產業評論從政策端尋找答案卻發現,試點城市超額了15個、示范城市缺額15個,這背后暗藏著一項文化和旅游機構改革前的重大政策。
2015年6月,原文化部、財政部聯合開展了拉動城鄉居民文化消費試點項目,決定從東、中、西部選擇典型地區進行政策試點。2016年4月,兩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的通知》(文產發〔2016〕6號),正式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
根據文化消費試點工作計劃,原文化部、財政部于2016年6月公布了第一批第一次26個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名單,2017年2月公布第一批第二次19個試點城市名單,第一批兩次在全國范圍內共確定45個城市為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經過一年多的試點,初步形成了直接補貼消費者、開展文化惠民活動、擴大文化消費有效供給、改善文化消費條件、創新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等試點模式。
2018年6月,新組建的文化和旅游部對27個省份45個文化消費試點城市進行檢查驗收,并組織實施了試點城市獎勵計劃,對北京等20個城市分兩檔次給予了獎勵,其中第一檔城市10名每城獲得20萬元獎勵,第二檔城市10名每城獲得12萬元獎勵。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底,全國45個文化消費試點城市,累計吸引居民消費約6億人次,實現文化消費約1500億元,參與試點公共文化機構數量達8344家,參與試點企業、商戶數量31544家,有效發揮了典型示范和輻射作用,推動所在區域文化消費總體規模持續增長。
2019年8月,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41號),并明確提出,總結推廣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的經驗模式,新確定一批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在試點城市基礎上,擇優確定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并動態考核。
2020年10月,文旅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了《關于開展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并在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示范城市申報主體和條件中特別明確五項政策(見下表):
由此可見,從2020年起,在全國范圍內啟動“國家文旅消費試點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既是此前的全國文化消費試點城市的經驗模式推廣與延續,也是文旅機構融合后從消費層面的推動文旅深度融合的一次再探索。
因此,去年12月公布的第一批15個示范城市和60個試點城市名單中,扣除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等已有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的23個省、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不含4個直轄區市)推薦申報示范城市13個、備案申報試點城市28個外,名義上,新增了2個示范城市和32試點城市。
加上2021年10月27日,三部委聯合公布的第二批55個新增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截至目前兩批次全國共有130個城市入選。其中,文旅消費示范城市15個、試點城市115個(60+55),名義上共新增消費試點城市87個(32+55)。
綜上分析,依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41號)中明確,在試點城市基礎上,擇優確定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并動態考核。按此政策邏輯,標志著全國到2022年將建設100個試點城市的指標提前一年超額完成,第二批15個示范城市或將從已有的115個試點城市中遴選產生。
第二批15個示范城市有望花落誰家?
那么,在這115個試點城市中,究竟有哪幾城最有希望拔得頭籌?文化產業評論分析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維度對比研判。
一是對標指標評價體系。去年10月,三部委在《關于開展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圍繞創建目標,專門以附件形式印發了《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示范工作評價參考》,內容涵蓋政策保障、消費惠民措施、產業融合發展、消費便捷程度、產品供給能力、夜間和假日經濟、入境旅游環境等7類36項具體指標。
結合三部委在《通知》中明確,示范城市居民人均文化娛樂支出占消費支出比例超過6%,旅游收入增速保持兩位數以上增長等目標性參數。文化產業評論研判感到,試點城市應重點圍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文化娛樂支出占消費支出比例、人均文化娛樂支出增速及與消費支出增速、旅游人次及旅游收入增速、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及增速、旅游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及增速等7類可量化指標,開展自我評價和對標研判。
二是對標首批示范城市顯基特征。從首批15個示范城市屬性看,除了上海徐匯區、重慶市渝中區為新推薦申報示范城市外,其余13城均為原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從申報主體層級看,副省級城市有7個,分別是武漢市、南京市、成都市、杭州市、濟南市、青島市、長春市(青島為計劃單列市,其它均是省會城市);非副省級城市的省會城市2個,分別是長沙市、昆明市;地級市4個,分別是廊坊市、鄂爾多斯市、蘇州市、洛陽市;直轄市所屬區2個,分別是上海徐匯區、重慶市渝中區。
據此類別比例模擬遴選,第二批15個示范城市在副省級城市層級,有望從廣州市、深圳市、哈爾濱市、沈陽市、西安市、廈門市、寧波市、大連市等余下8個副省級城市(其中,大連、寧波、廈門和深圳4城為計劃單列市)產生。鑒于福建、陜西無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廈門、西安兩市沒有可能;遼寧省沈陽市和大連市或擇其一,廣州市、深圳市、哈爾濱市、沈陽市、寧波市等5城機率最大。
在省會(首府)及地級市層面,排除首批入選的11省份城市(不含直轄市)和廣東、福建、陜西、黑龍江、遼寧5省份省會城市,以及海南、廣西、西藏3個無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的省份,有望在山西省太原市、安徽省合肥市、江西省南昌市、新疆烏魯木齊市、甘肅省蘭州市、青海省西寧市、寧夏銀川市、貴州省貴陽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石河子市等9個城市中產生。
如若上述省會城市落選,將會從該省地級市首批國家文旅消費試點城市中遴選。按照省會城市與地級市2:4占比,兩者疊加最多進位6—7城。但也不排除,像上海、河南、四川等文旅消費優勢省份會有新的增量。如,河南省鄭州市、四川省瀘州市、上海市黃浦區。
在直轄市所屬區層面,鑒于上海市徐匯區、重慶市渝中區分別入選首批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綜合“已有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的直轄市可推薦1-2個市轄區申報示范城市”等優先條件和區域發展戰略,北京市已入選首批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的東城區、朝陽區、延慶區,天津市已入選首批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的和平區、濱海新區、西青區,均有“上位”可能。但,綜合文旅消費水平和產業效益,北京市東城區、朝陽區和天津市和平區將是最佳選項。
三是對標文旅消費關聯指標。為印證“第二批15個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模擬研判結果”的準確率,文化產業評論對60個首批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年旅游總收入、游客接待量及文化產業增加值等數據進行收集整理,通過抽樣分析同樣可以作為重要支撐。
以入選機率最大的廣州市、深圳市為例。據《2020年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304元,增長5.0%;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66元,增長8.3%;全年城市接待過夜旅游人數4182.59萬人次,實事旅游業總收入2679.07億元;全年文化產業增加值為1700億元,占GDP比重7.08%。
再看深圳市,據《2020年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878元,比上年增長3.8%。居民人均消費支出40581元,下降5.9%。其中,教育文化娛樂人均消費支出3712.63元,占全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9%。此外,全年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1775.98億元,占比高達8.1%,居全國前列全省首位。
另以安徽省合肥市為例。據《合肥市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619元,比上年增長7.2%;人均消費支出24168元,比上年增長3.1%。全年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466.45億元,占比為5.42%;全年國內游客8107.88萬人次,實現國內旅游收入975.97億元。年末全市有星級飯店46家,其中五星級10家、四星級19家;A級及以上旅游景點(區)60處。
值得注意的是,文化產業評論在對60個首批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關聯數據搜集梳理過程中,可謂無所不用其極,但仍難查究到部分城市“居民人均文化娛樂消費支出及增速”“文化產業增加值及比重”“旅游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及增速”等核心統計數據。這也暴露出在地級市層面文化產業發展虛弱的現狀。
結語:捕捉消費熱點順應市場新變化
從2016年首批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的誕生,到2020年首批文化和旅游試點示范城市的崛起,到近期首批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第二批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名單的公布,文化和旅游消費的剛需性已經成為促進文旅產業發展和拉動經濟的內在驅動力。
據文旅部發布的數據顯示,前三季度,國內旅游總人次26.89億,比上年同期增長39.1%。其中,城鎮居民19.34億人次,增長38.2%;農村居民7.55億人次,增長41.4%。國內旅游總消費2.37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63.5%。人均每次旅游消費879.68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7.5%。其中,城鎮居民人均每次旅游消費990.17元,增長17.7%;農村居民人均每次旅游消費596.66元,增長18.1%。
2021年前三季度國內旅游數據情況
同時,國家統計局發布前三季度文化數據顯示,全國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實現營業收入84205億元,同比增長21.8%,兩年平均增長10.0%,比2019年前三季度同比增速加快2.4個百分點。按行業類別分,新聞信息服務、創意設計服務、內容創作生產等3個行業兩年平均增速超過兩位數,分別為19.5%、16.3%和11.1%;文化消費終端生產兩年平均增長10.9%,增速明顯快于其他2個行業。
文化新業態方面,前三季度廣播電視集成播控、互聯網搜索服務、互聯網其他信息服務、數字出版等文化新業態特征較為明顯的16個行業小類同比增長26.1%,兩年平均增長24.0%,高于全部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14.0個百分點。其中,可穿戴智能文化設備制造、互聯網廣告服務2個細分行業營業收入兩年平均增速分別為54.0%和37.0%。
綜上分析,盡管去年以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我國文旅企業和文旅消費市場承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和考驗。但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疫情對于文旅企業也是把雙刃劍,在經濟上帶來陣痛與壓力的同時,正倒逼著文旅產業轉型升級,加速文旅消費市場復蘇振興。這一態勢仍在延續,或將成為一種新常態。
為此,在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對文旅領域和現有的130個文旅消費示范試點城市而言,各級政府必須強化對文旅消費政策引導,持續鞏固深化7類36項創建指標,善于捕捉文旅消費熱點,主動順應文旅市場的新變化、居民消費升級新趨勢,重新定位文旅消費主體,推動形成以居民(游客)消費為主體、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為支撐、區域及城市(社區)消費為補充的文旅產業和消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