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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當地時間22日,歐盟成員國的歐洲事務部長聯合通過一項將于3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建議,面向來自歐盟外部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或新冠感染痊愈的旅客放寬入境規定。
據法新社報道,按照這項新建議,歐盟成員國應面向來自歐盟外部的新冠疫苗接種者和新冠感染痊愈者開放非必要旅行,旅客所接種的疫苗應是歐洲藥品管理局批準使用的疫苗,或世界衛生組織列入緊急使用清單的疫苗。
如果旅客接種的并非歐盟所認可的疫苗,可能需要進行核酸檢測;如果旅客接種的并非歐洲藥品管理局批準的疫苗,但屬于世界衛生組織列入緊急使用清單的疫苗,歐盟成員國也可能要求提交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對于新冠感染痊愈者也是如此。此外,新冠疫苗接種者必須在抵達前的九個月內接種第二劑疫苗或加強針,新冠感染痊愈者必須是在旅行前180天內感染新冠病毒。(海外網)